元宵节禁止燃放柴火烟花
信息发布者:沙涛之恋 2019-02-20 10:22:14 原创
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元宵节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燃烧木柴等杂物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特别是春节以来,我县空气质量趋于恶化,较2018年同期持续不降反升。目前,我县处于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期间,预计17—20日气象扩散条件较差。为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邯郸市2019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管控的指导意见》(邯气领办〔2019〕9号)和《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元宵节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烧木柴等杂物的通知》(邯气领办〔2019〕34号)及禁烧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元宵节期间(2月19日-20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烧木柴、棉花秸秆等杂物(俗称“烤百病”、“烤杂病”、“烤火”等)。
二、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按照禁烧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管辖范围提前做好禁燃工作安排,加强督导巡查,严防出现燃烧现象。并通过多种形式不间断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群众过一个健康、洁净的元宵佳节。
三、县大气办和农业农村局在禁燃期间将进行不间断、全天候的督导检查,凡发现燃烧木柴、棉花秸秆等杂物的,对该乡镇、村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并按照有关禁烧规定,对乡镇、村及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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